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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社會住宅房客僅限定於弱勢族群嗎?一般人可以申請嗎?
可以。
只要所得低於直轄市、縣()政府規定之額度
且已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的民眾皆可提出申請。
向租屋服務事業申請承租住宅,應具備哪些文件?
1.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並應顯示個人記事欄內容;
   配偶分戶者,應並檢具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財政部國稅局查調之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查詢清單
  《可請業者協助經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查核系統查調》
4.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財政部國稅局查調之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可請業者協助經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查核系統查調》
5. 代理人代為申請者,應檢附申請人之委託書及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 警消人員申請一般戶者,申請人需提供在地服務現任職務列等最高警政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 低收入戶: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中低收入戶: 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育有未成年子女二名:
       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需檢附該子女之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視為未成年子女數,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 滿65歲者: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原住民: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8. 載有申請人戶名及帳號之金融機構帳戶證明文件。
哪些類型屬於弱勢戶?
1. 原住民
2. 年滿65
3. 身心障礙者(需文件證明)
4.育有未成年子女2名
5.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6.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需取得公文佐證)
7.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需取得公文佐證)
8.中低收入戶(需取得中低收入戶證明)
9.低收入戶(需取得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人之同戶的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在其他縣市有房產可以申請嗎?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北、北、基、桃、竹均無自有住宅,且無承租桃園公營住宅或政府興建社會住宅者即可申請。
房東不同意我申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怎麼辦?
免費協助您向房東專業說明。
未成年(未滿18歲)可以申請嗎?
可以。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是否一定要辦理公證?公證費如何申請?
(一)房東選擇包租方案,與業者簽定包租契約,雙方可協議是否辦理公證。但不補助公證費。但業者與承租人簽訂轉租契約應辦理公證,並得申請補助公證費。
(二)房東選擇代租方案,租賃契約租賃雙方同意不辦理公證者,得不辦理公證。但應於租賃契約書載明不辦理公證之事由。租賃契約書載明不辦理公證者,視同自願放棄申請補助公證費之權益。
房客承租住宅其租約簽訂年限如何訂定?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執行3年,房客承租之包租代管的住宅,其租約年限會因房東選擇「包租」或「代租」方案,而有不同的租約年限,以下分別說明:

(一)房東採包租方案:房東與業者簽訂包租約,包租約年限原則為三年。業者包租期間可再與房客簽訂轉租約,轉租約年限至少一年,轉租約期滿後,房客可再與業者續租,
           租期最長至租屋服務事業與出租人之包租契約截止日止。但包租契約剩餘租期不滿一年者,續約租期得至包租契約截止日止。
(二)房東採代租方案:由業者媒合租屋案件,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其租約年限一年,租約期滿後房東與房客可再協議續約,每次續約租期為一年,
           但房東與業者簽訂之社會住宅代租代管委託管理契約書剩餘委託管理期間不滿一年者,續約租期得至管理契約書之委託管理期間截止日止。